你好,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具体规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税法规定是按照权责发生制
就像货物暂估,一样的道理
不过为了做账方便 不一定完全死板硬套
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其实那些条条框框的规定 是比较绕的。你就记住,开具发票就应该交税。只要确认收入了,就应该有相应的税费发生(当然了,要是有减免项目的特殊除外)。
权责发生制:是指企业应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费用的入帐时间,而不是按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
权责发生制下,凡是本期实现的收益和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凡不属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入帐。
收付实现制 是按照款项时间收到或付出的日期来确定收益和费用的归属期
企业一般都按照收到货款后,给对方开具税票,形成销项税款,缴纳增资税。
而税务部门一般都根据企业货物销售时间确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