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致轻微伤,民事诉讼 请问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应该引用什么法律的哪章第几节第几条?

2025-04-30 06: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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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回答2:

  民事诉讼中,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可根据《民法通则》或《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回答3:

知道啊,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