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不是我,但我是实际所有人和使用人,我能作为投保人买交强险吗???

2025-02-28 13: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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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四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你作为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使用人,可以作为投保人的。但要注意向保险公司告知详细情况,并在保险合同中注明相关信息,投保人与行车证不一致的约定等。

回答2:

完全可以!
只是,为了索赔方便,你要注意区分一下车辆所有人的性质;
如果是私人的就很简单,直接用你姓名投保即可;
如果是公司,特别是挂靠原因的,在投保时,就要在保单上注明车主是你,挂靠某某公司;只有这样注明清楚了,在以后遇到理赔时,才能申请到将保险赔款打进你的个人银行账户;这样就不用受制于所挂靠的公司了。

回答3:

你是挂靠公司吗?那一般都和公司有协议的,除非你不欠钱,在买保险的在保单上注明车主是你后面注明挂靠公司名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