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这个政策发布于1918年,正值苏维埃受到外国帝国主义与国内反派的军事进攻主义一切食品、个人消费品和家用物品均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取代私商余粮收集制。征收数额由粮食部根据收成情况规定,原则是富农多征,中农少征,贫农不征。不按期完成的,其储粮一经发现,当即没收。产品配给制。一切非农业人口都必须加入消费合作社(一度称消费公社),由合作社分配站按照工种定量配售食品及日用品。劳动义务制。要求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劳动全部工业国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