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违规建房,那就不会获得任何赔偿。不存在未谈妥补偿事宜就拆迁的情况。拆除违章建筑,城管的做法是正确的。
违章建筑迟早都要拆除。任由村民抢建,过后拆除直接导致水泥、砖、沙生产、运输以及施工用电都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设工程具有不可逆性的特点,结果就是极大浪费社会和自然资源。
综合考虑还是直接拆除成本更低,才能将浪费降到最低限度。至少来能给为计划抢建或正在抢建的村民一个警示作用。
此外,违法行为如何寻求法律帮助?要想根本解决问题。就是加大普法力度。提高个人法律意识。
违章建房必须强制拆除,按规定拆除的成本需要由违章建房人承担。
城管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是有法律依据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停止违章建房。
如果城管任由违章建房行为蔓延,最后居民大量的违章建房一样的无法得到补偿,大量的人力物力投资将无法得到补偿,受损失的还是当地居民。
这样的城管,太缺德了。顶你!早日把他们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