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您的情况给您几点建议。
1.个人觉得幼儿园的环境还是比较单纯的,和孩子们在一起应该是很快乐的,而且幼儿园也有寒署假,应该也是双休,相对工作时间也比较宽松。这是个不错的行业,建议您还做这个。
2.合同方面您不用考虑太多,如果签定的是当地劳动部门的统一合同,里面的条款都是有相应规定的,不会偏向谁。如果是他们园自己定的,这个也没关系,您只管签,如果出现争议,他们是用工方,您是个人,某些对您不利的条款是要按国家相应规定执行的。
3.合同未到期如果您离职,这个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其实这个也没太大关系,您不想做了的时候,可以一直请病假就好了。
4.关于孩子的安全,小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出现意外和您没有关系,幼儿园的孩子与幼儿园之间存在监护的义务的法律效力,您与幼儿园之间是雇佣关系。
有关社保、医保方面的问题,可以登录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签合同前要求提高待遇,看到你要走就要跟你签一定是觉得你还不错。所以你要提高待遇。合同期限的问题你要看合同上怎么写的。我们单位的离职都没交违约金。意外事故也要看你们单位的规定,不是一样的。一般事故教师都要出一部分的。你可以在网上搜一下相关的信息。祝你生活愉快。
这是霸王条款,你可以不签,不管你签没签协议,只要你在幼儿园上班的,都应该给你买保险,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你这三年里没有保险,可以向园长提出来,这是你应该有的待遇。另外,如果你继续留在那儿,合同上说的安全问题你应该承担责任,但幼儿园也有责任,这就看问题而定了。至于违约金,我没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