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以后的老公,只要你们当时是真心想爱,发生关系是必然的,不要多想。
不一定,第一次给当时最爱的人,因为你不知道会不会与其分手。
因人而异,如果你觉得跟很多男人发生关系是享受的话那么我很怀疑你的思想是不是有问题,你受的是什么样的教育,爱跟性是两回事,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我很怀疑你是用什么思考???
你对你的法律上的丈夫,和你已非第一次的性行为无所谓的话,那么,待你法律上结婚时,和任何阳物的接触,第几次已无意义。
实际上,除被强奸外的性交是由你自己决定的,你愿意和谁都行,但还要对方愿意。
你认为你婚后对得起你老公吗?你老公捡了个破烂回来 还要把她当宝一样的宠着一辈子,你认为这公平吗?你良心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