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50%就拥有控制权了,合并报表时调整报表,从合并报表的角度不存在操纵利润的问题,新准则下无论怎么操纵最终合并抵销后均为真实利润
20%以下50%以上的长投采用成本法核算是因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20%以下的投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采用成本法核算。而50%以上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被投资企业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0%-50%采用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取中.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于以下情况:
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因此:
A为权益法,因为首先控制40%,第二具有控制
B为成本法,因为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相关股票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
C为权益法,只要拥有关键技术就认为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为权益法
D为成本法,40%+30%=70%,大于50%,用成本法
E为权益法,只要有重要交易就认为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