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离职 没有提前说明,公司给我扣除了10天工资,

2025-03-02 14:32: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法律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同时规定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但并未规定如果劳动者未尽到提前通知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所以,你完全可以抬脚走人。
2、单位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单位就应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扣发工资是违法行为。
3、建议:第一,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扣发的工资。第二,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扣发工资,并要求加付相当于扣发工资50——100%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2: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前30天书面可以申请辞职,如果单位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纵横法律网 于家亮律师

回答3:

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克扣工资错上加错!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您可以投诉到劳动局要求仲裁,如果单位没给你买社保,还可以要求他们补交社保!一般的公司只要您把劳动法打印出来交给他,他都会乖乖的给您结账的!

回答4:

找公司要。不行向劳动局,监察大队反应。

回答5:

违法 协商不成 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