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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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06: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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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选择题的话,选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回答2:

可以成立,并且此处,甲对于乙的债权还未成立,双方仍属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主体,因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并非只享有权利,首先其还应先履行义务,所以当他转移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不能只通知乙方,应当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因此本案中,甲方的转移如果得不到乙方的承认的话,是不具法律效力的,该合同应继续由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退一步讲,如果乙方承认该债权转移,但因为甲方未履行义务,而导致乙方不履行,乙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请求甲方现行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