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南省为例,按照0.171元/平米·天的中间价收取暖气热损费,物业可在供暖前按照协商价格预收,供暖结束后按照实际发生的供热合理开支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所谓的热损费(有的称为蹭暖费、管损费等),不管名称如何,其实质应该是物业供暖专项服务收费,包含两部分,其一是小区内共用供暖设施的折旧费、运行维护费。其二是供暖过程中,由于热具有传导效应,即使不用暖,其他人用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热量传导扩散现象。
所以,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有其合理性,如果直接认定不能收,确实有部分小区存在入不敷出,无法运行,导致物业直接不提供供热服务,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用户利益。
扩展资料:
虽然收取一些费用有一定合理性,但应有前提:一是必须是与供热相关的合理开支,二是物业在供暖过程中确实存在入不敷出。
由于小区情况不一,包括小区的面积大小、房屋新旧、管理水平、设备状况等,存在极大不同,指定必须按照某一标准收取不合理,应该由双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基本原则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要求物业主管部门(住建局)进行调解;对存在强制收费等违法行为,可进行价格行为违法举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暖气热损费
热损费?什么概念?是不是应该叫热损税更贴切呢?这是哪个部门规定的?那么独立采暖使用壁挂炉的是不是也可以根据这个向不取暖的邻居要钱了???……
这种暖气案例很多,家里没人,不用暖气也需要缴纳暖气费的,除非用户申报停暖,办理相关手续可以不用缴纳,供暖合同上应该有吧,对于您这种情况最好是具体咨询下您当地的供热办事处或者相关律师
圣劳伦斯采暖专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