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也不愿意这样,实际上是许多单位动员员工这样干的,用人单位不想要这个员工了,让员工辞职吧,员工不干,主动辞职即没有经济补偿,又没有失业救济,两边都靠不着。所以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其支付经济补偿,就动员员工这样做,你以为员工愿意呀。
其他公司也是这么做的。其实,这就是政策的漏洞,许多人就是利用这个漏洞领取失业金的,没办法,做好人吃亏。政策就是这么规定的,你有什么办法?现行的失业金政策确实应该修改和完善了。
首先,领取失业金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在你领取失业金的期间是不能补缴社保的,也就是说你缴纳累计时间会减少。
对于恶意违反公司离职手续的员工,已经是当其自动离职了,自动离职跟辞职是一样的,等他回来办理手续的时候,可以写其是自动离职,为什么要写是开除呢?可以拖他三几天,等他去劳动局投诉,再拖他几天,看他能拖得起吗? 你可以说公司的章暂时不在公司内,随便说也可以,他能拿你怎样?他要闹事就报警,叫保安请出厂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