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上的 遗嘱有效吗

2025-02-24 1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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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口头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格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回答2: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病危,车祸现场,困于火灾,地震马上可能要去世等),可以立口头遗嘱,不过效力较低。口头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接触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回答3:

有效,但必须有人证明方有效

回答4:

有第三人证就有效!而人证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只接受自然人(公民)作为证人,不接受单位作为证人,即单位不能以单位名义提供证人证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个人、单位均可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只要知道案件情况,不论其性别、职业、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政治态度、健康状况如何,都可充当证人。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下列人员不能作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作证;聋人或盲人可以就其看到或听到的事实作证;年幼的人如果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也可以作证人。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不能互为证人。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如果他们事先了解案情,应以证人身份作证,不应再承办该案件。4、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也不能作本案的证人。

回答5:

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