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说清楚。最后死者是那辆车撞死的,这个明确了么?还有长安轿车和现代轿车发生碰撞么?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这个理解,处理事故的县交警可能是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降低了现代车主的责任。根据刑法——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规定,负全责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除非交警他爸爸死了,交警办事才上心呢!
这个,我也不算懂,希望有人懂吧,或者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