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医保需要持有民政等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者确认的书面说明到参保单位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则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为办理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现阶段医疗保险卡消磁、丢失后,按规定将直接更换社会保障卡,具体流程:
(一)若换卡前后为同一银行,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时间为45个工作日。领到社会保障卡并注资后,原医疗保险卡内金额自动转到社保卡,无需办理清户。
(二)若换卡前后非同一银行,领取社保卡的流程也是一样。但原医疗保险卡内的金额不会自动转到社保卡,需要凭有效证件到所参保区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