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是按份共有,没有物权登记,就直接说房子
别提转让了,现实点直接说买卖行了,看情况男方不可能白送给女方,女方不买,就别提男方操心了,人家愿意怎么着怎么着
现在国家已经对物非所用行为进行管控了,这种情况进行物权登记,登记机构可以拒绝登记。同一个房子不能由非一家人的多个人同时取得或者拥有,否则影响以后建立家庭,到时候还得解决,趁早一开始就不要这么做
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首先要看男女双方是何种关系以及房产是在何种情况下购买的,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是谁而定。基本情况下清楚后,才好谈房产如何处理的问题。
应属按份共有,建议可整体出让房屋后将属于己方的那一部分分配再去安排就是
1、按份共有
2、务实的方法就是卖掉,然后,分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1、两人非配偶,不存在人身关系对房产的共有依法属于按份共有;
2、在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进行,如不能协商一致,按照份额占一半以上人的意见处理,但处理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共有财产的权利,但优先权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就丧失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