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全文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即:1、正当防卫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第1款)
2、防卫行为的程度应当与不法侵害的强度和力度相适应。(第2款)
3、暴力犯罪适用无限防卫权。(第3款)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上述规定说明了
1.当我们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我们要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3.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
4.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现实意义:1、使国家利益2、公共利益、3、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4、对于正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加以保障和支持。5、公平正义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