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你们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
如果当时公司出具书面文件,则现任领导无权擅自做出辞退决定。出于对您隐私的考虑,具体情况可以私聊。
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其赔偿。
我是一名纺织厂老员工(小班长),未交社保。今年五十二岁,公司同员工鉴定合同是,五十岁前劳动合同文书,五十岁以后是劳务合同文书。现在𠂆里部分停产对五十岁前员工按劳动法给予补偿。对五十岁后员工无分文补偿。做法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