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规定的出险后2年内索赔都有效,如果过了2年,也有可能会得到赔偿,如交通事故三者人伤治疗一直未终结等情况。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诉讼有效期为一年,具体在交通事故中举例,通常认定开始时间有三种方式,1、交通事故发生时间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间 3、三者人伤治疗终结之日。从上面列举的3个时间,就可以看出三者人伤治疗终结之日肯定是时间最晚的,在交通事故中最常见的骨折病人,行二次取内固定术通常在第一次术后一年左右,换句话来说,骨折病人可在事故发生后2年多的时间起诉车方,法院一样会支持伤者的诉求的,楼主明白了吗,象你这种案子,保险公司肯定会理赔的,如果是交强险限额内损失,保险公司除诉讼费外,其它费用都要理赔。
交强险是否赔偿,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准,一年后法院再判决交强险也应当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免赔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应该赔你,带上判决书,及相关资料去保险公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