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工4050人员企业有什么具体补贴

2025-04-28 07: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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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政发〔2008〕71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以外的其他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规定缴费比例给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补贴,属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仍由本人负担,同时按公益性岗位每年每人1000元、非公益性岗位每年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此外,招聘办理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还可享受税费减免。根据财税[2010]84号《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详细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市属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工作时间认定所需的材料, 招聘人员的社保缴纳手续及比例请咨询当地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