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安装轮胎是超出了你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的,所以会被罚三万。你违反的不是运输局的法律,而是国家的法律。具体法条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处2万元以上5万无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你只能卖轮胎,并没有维修轮胎的许可,但是你却进行了轮胎的更换(机动车维修经营),所以你违反了上述法律,因此运输局对你作出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另外罚款3万也在处罚的幅度之内,并没有不妥之处。另外,向法律起诉运输局属于行政诉讼,就你说描述的情况来看,说实话,你想胜诉的话很难,更何况运输局对你处罚是合法合理的,所以你起诉后也是无法胜诉的。
提示你一下,交通方面的罚款相对比较重的,以后经营的时候要注意。
这不归他们管呀。即使你超越经营范围,也归工商局处罚,他们算那门子呀。如果说你违反运输局的法律,运输局的法律是什么呀。你让他提出来呀。法律只有全国人大及常很会才有权制订。其他部门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