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建设部有个规定说没有用地规划许可,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是无效的。从这条看,应当是先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而且,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的条件是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及建设项目批文,并不要求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很多情况下,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后,再去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工程规划是一定要去的土地使用权证后才可以办理的。)我这有个材料,就是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后取得的用地规划许可,我想问的是,这样做违反了建设部的规定,会不会导致土地使用权证无效呢?另外,对于划拨土地来说,好象是一定要求取得了用地规划许可后才能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这是我目前的认识,请各方高手不吝赐教!
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请阶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人在论证基础上,提交土地开发整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开发的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情况;土地开发限制因素分析和适宜性评价;开发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渠道;土地开发后利用方式;效益分析;组织实施措施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
三、成本核算,土地交易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