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作用认识:
第一,各民主党派虽然政纲不尽相同,但都主张爱国、反对买过,主张民主、反对独裁,在抗战中,对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特别是文化侵略,多国统区抗日民 主运动的发展都起了积极作用。抗战胜利后,民主党派作为“第三方面”,主要与共产党一起,反对国民党的内战独裁政策,为和平民主而奔走呼号。
第二,各民主党派成立时,中国共产党就与他们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并在斗争实践中逐步发展了这种合作关系。在共同繁多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中,中 国共产党不仅鼓励、支持各民主党派的斗争,而且对他们某些不妥的意见进行批评,诚恳地帮助他们进步,这是的中共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更加融洽,合作方式不断发 展完善。
第三,国民党坚持一党独裁,迫害民主党派进步人士,使得民主党派人士逐步转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立场上,特别是1948年1月22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表《对时局的意见》,表示愿意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建立人民民主的新中国。
二、政治协商的格局形成:
中国共产党也邀请民主党派“积极参政,共同建设新中国”,1949年9月,各民主党派积极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这标志着各民主党派正式接 受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人民共和国,确认了社会主义的正确性。各民主党派也由在野党变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参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格局 基本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此基础上也基本形成。
扩展资料
对于各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中国共产党在一个比较长的历史阶段里并没有作出具体阐述。1949年3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党应该“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它们的知识分子和政治派别”。
在这里,毛泽东并没有直接提及各民主党派及其性质,但根据对当时中共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实践分析,可以比较明晰地推定,毛泽东是将各民主党派视为“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的。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共开始对各民主党派的性质进行集中阐述。1949年12月6日,周恩来在民盟四中全会扩大会议上,代表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性质进行了初步说明。
他指出:“一个政党总是有阶级性的。但是认为一个政党只能由单一的阶级成分所组成,这在中国是不够的。”“民盟的成员,有很多是革命职员,也有来自封建阶级的,来自资产阶级的,而大量的是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因此,民盟这个集团天生就是联合性的,它应该是以知识分子为中心的走向进步的联合性的政党。”这实际上确认了民盟构成的社会基础。
1950年3月21日,李维汉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各民主党派均对一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主要对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它们的知识分子,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和代表性;但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
李维汉的讲话第一次公开确认了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即以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4月13日,周恩来以几个民主党派为例对各民主党派的阶级性质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
他指出:“民建主要是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当然里面还有进步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分子。民盟是一部分知识分子的集团,在阶级关系上有阶级联盟性质,包括小资产阶级分子,一部分资产阶级分子,还有极少数劳动阶级分子和一部分封建分子,而以小资产阶级分子为主。民革主要是从国民党中分化出来的中上层分子,还有许多开明士绅和其他爱国人士。”
从上述论述可以发现,在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共对各民主党派性质的认识是:各民主党派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而是以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他们的知识分子为主体的阶级联盟。
参考资料来源:求是网-中共对民主党派性质认识的历史演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治协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治协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