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教唆犯,罪加一等,从重处罚。
威胁唆使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从重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