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无税务财政、银行等方面的特殊需要的话,一人有限公司一般是不用每年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
2014 年2 月7 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发[2014]7 号《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对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企业工商年检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根据将企业工商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情况、资产状况等。
变更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将不再要求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根据目前实务来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下仍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但根据修订后的公司法——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所以结论是,工商方面,无需审计报告;但公司法方面,需要审计。所以就看你自己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的取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