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疏忽压死人 既判缓刑又赔钱
近日,广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件吴某犯交通肇事罪一案,被告人吴某夜晚在山路上倒车,因疏忽压死人,自己还不知道,事后被公安机关查明被抓才知道。吴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肇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吴某是个刚刑满释放不久的人员,在监狱中积极改造出来后,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挣点钱过上好生活,可是,谁知造化弄人。2014年7月的一天下午,吴某和两个开车的朋友各开一辆车,一起去一个石场拉沙石料到一个小村寨里,三人将沙石料拉到村里时,天已经全部黑了,将沙石料卸下后,三人赶紧赶路回家。来到一个岔路口时,三人走错了路,吴某就顺着路倒着车走,由于路上坎坷不平,车子也是颠颠簸簸,等吴某回到家刚准备吃饭时,一起拉沙石料的朋友打来电话告诉吴某,吴某的车可能压着人,让吴某检查一下自己的车。吴某看某发现车轮上有些红色的血迹,便随即打电话报了警,后经公安机关查明,吴某车上的遗留物与死者身上一致,确认是吴某肇事,便对吴某采取了相关强制措施。
经审理,法院认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肇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吴某在未知的情况下压死人后离开了现场,事后得知便赶快报了警,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从轻处罚,为此,依法判处以上刑罚。
法官提醒:驾车需小心,因车辆存在许多“盲区”,倒车时还是尽可能让别人帮看看后面,防止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