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当然不可以,女方父母与女方本人区别很大。女方是孩子直系亲属,女方父母并不是直系亲属。而且女方自己有人事行为能力,女方父母没有义务承担女方的事务!
不能。只能要求法院向女方父母发出协助通知,在其父母配合下联系到女方本人
可以是可以,但是如果孩子的妈妈连系都连系不上,那有可能是在有意回闭这件事情,孩子送过去也得不到好的照顾。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能,
可以的。既然都已经变更给女方了!可以送到她父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