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死者血液酒精含量申请第二次鉴定

2025-04-26 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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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报告是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证据,公安机关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犯罪证据不需由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签字确认。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作为刑事证据之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没有规定要送达受害人,所以受害方不签字的,其办案程序不违法,也不影响办案效果。
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鉴定结论送达】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意见后三日内,应当制作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应在《鉴定结论通知书》附卷联写明对鉴定结论的意见,签名并注明送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