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专业人士,侧重老人赡养,遗产分配问题的给予解答

2025-04-29 08:11: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C拒绝提供父母的抚养费的行为是违法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有矛盾而免除。三个儿子的问题关键在于F的地位要明确,F不是AB的儿子,入赘的说法不明确,是F从小被AB收养长大还是其他情况形成了事实拟制父母子女关系,这个一定要弄清楚。如F与AB的拟制父母子女关系无法得到法律承认,那么他将无法参与AB家庭财产分配,除非AB自愿把自己的财产处分给F。

回答2:

1、老人还健在,不存在继承问题。
2、子女赡养老人,这是法定义务,必须无条件履行,不管房产怎么分配,老人的几个儿女都必须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不能找任何借口拒绝。入赘的女婿和女儿一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3、老人居住的两间房屋,属于老人所有,未经老人同意,几个孩子无权利瓜分老人的财产,更不能以分老人的房屋作为赡养老人的条件。
4、如果几个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强制几个孩子承担赡养义务,包括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等。

回答3: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咨询没有意义
让老人起诉所有的子女,支付赡养费,至于财产问题,与赡养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回答4:

拒绝赡养老人的子女,在分配财产过程中会少分配或不分配。
如果在老房基础上建房是老人允许的行为,那就是谁建房归谁,按比例补偿老人房基地钱就可以了,房子不是老人财产的。
老人的财产是老人名下的。
女儿和入赘的女婿如果是一家的,那他们是按照一份继承的,除非老人有特别声明,才可以作为俩个份额来继承。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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