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一般是书面审理,除非有新证据或者是疑难案件,否则不开庭。
再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当事人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充分表达意见,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审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