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4收入证明。5考勤表。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8部门投诉的记录。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10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直接把你入职当天到今天的银行流水还有劳动合同一起提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