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呀!
强制执行的案件都是已经生效的案件,胜诉一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个时候法院对被申请人可以采取很多的强制措施。
法院对被申请人的所有财产,当然了肯定要在强制执行的限额内,无论是银行账号、汽车、机器设备、还是不动产、股权等都可以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
所以,该问题为什么会驳回申请呢?
1、可能是仲裁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仲裁案件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并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但被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请求,这样法院就要审查是否符合不予执行的条件,如果符合,法院可以撤销之前的强制措施。
2、申请人对案外人的财产申请采取了强制措施。
案外人可以提出异议,法院执行局要举行听证会,如果法院认为不能执行案外人财产,当然也可能驳回申请人要求对案外人财产查封冻结的申请。
总之,如果法院的查封冻结措施给财产所有人造成损失,是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法院对自己进行赔偿的。
强行直接的冻结裁定书,如果法院在审理的案子的时候,如果说是不符合冻结的管理条例,那么就不会再冻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