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三个要件: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其中工作原因尤为重要。所以,个人也认为,你所说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也就没有赔偿责任了。
按民事赔偿处理,并且在打闹中如果你也有责任,是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换句话说,如果你也有责任,你可能不能得到全部赔偿。
在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休假期间,如果你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不能开除你。关于医疗期的确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这是劳动部的一个规定,你再问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是否还有其他规定。
但是医疗期满,如果你存在“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提示一点:休假一定要有医院休假诊断证明。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受伤理应获得公司赔偿,你应该咨询专业的机构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我认为不是。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认定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不属于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