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一般赔偿以下费用: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工作过失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劳动者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劳动者赔偿。但是这个标准很难确定,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是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均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举证证明,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少有使用的实例。
实际操作中单位要求员工赔偿损失的依据主要有二种:
一、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
首先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规章的制订程序,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订依据了法定程序,与工会协商,那么该用人单位制度为有效。
其次,单位要将规章制度的内容通知到劳动者。在诉讼中单位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通知义务,全体员工都已知道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若员工因为自己的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员工应该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有约定
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条款,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后应该依合同的约定赔偿单位的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中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起诉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没有及时申报可以事后补申报,国家又不会没收,有这么严重吗,你们财务骗你的。
没事啦。
1,要看你的过错大小及损失,确定你应赔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