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快20天还需要做法医鉴定吗?伤已经快好了

肢体损伤还需法医鉴定吗?
2025-04-26 23:10: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被打伤快20天还需要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要根据当时医院诊断、治疗情况综合考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回答2:

是否需要做鉴定要根据办案需要来定;作为从业14年的老法医,我建议你,不论案件是否调解、是否起诉,都必须及时鉴定,要知道鉴定结论是证据,证据是有时效的。
也许你现在用不上这份证据,可是等你用的时候,就可能已经失去了做鉴定的机会了

回答3:

如果有后续的赔偿 对方不配合的话有必要做 ,伤快好了不要紧 ,直接那医院的病例复印件去就可以了

回答4:

可以做,因为只要住院或者去门诊看病,医生在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都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