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几日内作出

2025-04-26 12: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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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28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停止调解。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将作出以下处理: 

1 、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2 、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扩展资料:

第二十九条  经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

第三十条  对经营者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百度百科

回答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二)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部门规章已经被废止,现行有效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扩展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被废止的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1996年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51号令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和1997年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75号令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回答3: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两个月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 5 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1 、申诉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2 、申诉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你说的那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