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什么标准。如果具有鉴定资质的话,一个鉴定机构在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可是两个标准,同时按照两个标准定伤和评残是没问题的。不过在各自的领域,比如说定伤和评残,不可能同时用两种标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在主管部门——比如说司法局——注册的时候,都是会注明用什么标准定伤和评残的,不可以随便改。
如果在一个地方鉴定,由于某种原因再去另外一个地方重新鉴定,就有可能会遇到两种标准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这要看什么标准。
如果具有鉴定资质的话,一个鉴定机构在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可是两个标准,同时按照两个标准定伤和评残是没问题的。不过在各自的领域,比如说定伤和评残,不可能同时用两种标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在主管部门——比如说司法局——注册的时候,都是会注明用什么标准定伤和评残的,不可以随便改。
如果在一个地方鉴定,由于某种原因再去另外一个地方重新鉴定,就有可能会遇到两种标准的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可以的,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来做。但是最终采纳哪种结果不是由鉴定机构决定的。
主要看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法医主要对委托鉴定的材料和体检的结果以及由此产生的鉴定结论负责。不对案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法医只有审查权而没有侦查权,当然,公安检察的法医除外。
一般不能,主要看委托单位如何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