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朋友欠我钱,可是都四年了就是不还,说没钱,借条上没写归还日期请问,我可不可以到公安局报案

?够不够成欺诈行为?
2025-05-06 08: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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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他虚构事实,当然这里指的事实并不是他没钱,而是向你借钱时的理由是虚假的,你又基于这个理由把钱借给了他,他现在有钱不还,满足以上条件他就涉嫌诈骗,公安局可能立案。
不过大多数情况,公安机关不愿意过多的介入到普通的民事纠纷。
你先到公安部门报案试一下吧,不行的话只能到法院去起诉。另外提醒你看一下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次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两年你还没有主张权利或者起诉,将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