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选举党支部成员时,选出候选人后可以选其他党员为党支部成员吗?

2025-05-01 10: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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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党员选举党支部成员时,可以选举候选人之外的党员成为党支部成员。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由本支部党组织或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并且经过上级党组织审批。候选人产生后,由由支部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是否当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无记名投票决定。
无论是否是候选人,《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回答2: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其余两名可以再次无记名投票选举(注意,还要有至少一名差额,进行差额选举)。

回答3:

党员选举党支部成员是,选出候选人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其他党支部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