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相应专科就诊,由医生填写《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核表》上交至医院即可。
以上林县为例,到相应专科就诊,由医生填写《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核表》和《疾病证明书》各一份;复印有诊断治疗意义的门诊病历记录2—5次(注意病历封面要复印)和出院记录1—2次;按病种准备相应的检查报告单、检验报告单及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
材料收集齐全后,交到县人民医院医保科(门诊综合楼8楼)或县中医医院医保科,定期组织专家集中鉴定,再呈送县社保中心审批。办卡成功后会有短信通知领卡,或25个工作日后持《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接收回执单》及办卡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医保服务大厅,领取门诊慢性病卡。
扩展资料:
慢性病卡的相关要求规定:
1、凭门诊慢性病治疗卡、身份证、医保卡/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直接在医院报销。
2、按照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确定全省统一的医保慢性病常用药品范围。各设区市增补的慢性病病种,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药品范围,并报省医保局备案。
3、推进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结合,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参考资料来源:上林县人民政府-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办理流程
每年医保中心会有两次审批,具体时间各地不同
在这之前到医院或医保中心填写申请,交照片,在体检前会通知你
体检符合后,大约一个月左右就办下来了
特殊慢性疾病的申报1、申报范围和资料:凡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患疾病符合我县确定的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农民均可申报。参合农民申报特殊疾病应提供与申报病种有关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治疗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病理切片报告、CT片及其他与本病有关的就诊资料。2、申报及鉴定程序(1)初审(由辖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参合农民向本乡镇合管办提出申请,乡镇合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初审,并把符合标准的申报人员材料汇总,连同其“合作医疗证”一并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2)复审(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对经各乡镇合管办初审上报的病历资料进行核查,符合评定条件者,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组织专家鉴定。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3)鉴定(县新农合特殊疾病专家鉴定小组)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成立鉴定小组,成员由中心人员和医学专家组成,具体负责鉴定工作。每半年集中鉴定一次,采取审阅资料、当面诊断和到临城县医院、临城县中医院进行复查的办法进行鉴定。(4)建立档案:经鉴定符合条件者,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建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