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说派出所偏袒对方,可打110转督察席投诉。不过现状属于互殴,双方都有责任,民事调解一般是承担对方医药费等,如果因此结仇对双方都无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或找中间人!
自己控制下自己的情绪嘛,毕竟打人都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