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盖房子跟工头有合同工伤归乙方如果出现重大工伤我方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2025-04-29 23: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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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即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也不是工伤,工头与民工只是雇佣关系,
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你家作为发包人应该知道施工队没有相应资质,另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回答2:

如果有合同,那么,所有的责任都是包工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