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单遗失,是否要登报?是否一定要当初报关的报关行去海关补办?

2025-04-23 0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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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海关已签发的报关单证明联、核销联因遗失、损毁等特殊情况需要补签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原证明联签发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有关证明材料,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予以补签。海关在证明联、核销联上注明“补签”字样,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首先,登报是没有必要的。其次,你们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委托别的报关行也是不太可行的,基本上正常途径补办是有点困难的。建议你找一下原来的报关行到深圳海关去沟通一下,或者委托一下与海关关系好的报关行去沟通。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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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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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肯定要等级啊 ,不然被当做垃圾处理了还好,如果被某些留心的人捡走了 你就惨了 ,还是登记吧 ,不办 很简单的 ,到海关你直接一说就有专门的接待窗口 ,第一次先去看看要准备哪些东西,第二次抽个空一次就办好了,祝您好运 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