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合同终止属于第二条的范围,如果其他两条也符合要求,那就可以申请领取的注意失业保险申请时的时间限制!细节请研究当地失业保险条例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