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实施
2007年3月16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