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重度残疾人(持证一级和二级)、低保对象,按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由政府代缴(同时具备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的只享受一次政府代缴)。目前45周岁以上到60周岁的此类人员,也允许其补足15年,但补缴部分的保费全额由本人承担,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而商业养老保险同样如此,关于养老保险的投保,可以参考这里:
残疾人四级只交了一年社保,有12年未交了,现在补交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