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重大疾病或重大疾病;(二)因导致少儿特定重大疾病或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将无息退您所交纳的保险费。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可以申请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