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诈骗行为吗

2025-05-02 03: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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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这个女孩子多次用该种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你可以向公安报案。

但是就你这单个这样的情况很难认定诈骗,举证难度太大,通常会认定你这种行为是一种赠予行为。公安一般会不予立案。

扩展资料

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回答2:

有欺骗的成份在,但显然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的问题里讲的是会还钱,只是钱的用途跟借的时候不一致而已。即使不还,也不能直接认定为诈骗,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因为可能只是民事纠纷。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实践中如果写了借条后赖账躲债等一般按民间借贷处理,通过民事诉讼法来解决。建议打110反应情况,如果公安不立案没有按诈骗罪处理,那么要及时到法院打官司。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