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议谨慎处理。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可见,确实存在征信错误的,可以通过异议程序修改。针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
涉及他人饭碗,匿名了。
1、这个是可以的;
2、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通过联系修尔信相关客服人员,并提供具体行政处罚记录,按照客服要求提交修复材料;
3、进行信用培训,考试合格后,申请信用培训证明;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相对人须向行政处罚归属地信用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行政相对人主要登记证照(主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缴罚款收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主动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的证明材料。
五、由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单位和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