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财政代发到个人银行账户,其会计分录如何做?

2025-04-28 03: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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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到财政部门的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如果是上级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拨款,则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但是现在基本都是国库集中支付,很少直接把款项拨付到单位的户头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一般是使用时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申请支付到需要支付的厂商去,属于直接支付: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如果是通过申请采用授权支付方式: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回答2:

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也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但是计提时应该计入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从事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所以你的两笔分录都需要。
计提
借:事业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